集团全体干部职工:
2018年清明将至,为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营造文明、节俭的过节氛围,集团党委、纪委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是严禁以祭扫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是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是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交通、餐饮、住宿等接待;
五是严禁借祭祀之机公款互相宴请;
六是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中共莆田市粮食集团委员会 中共莆田市粮食集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