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22】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金崚招[2016]4002-2
1、招标条件
 莆田市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拟建的 樟林东湖笏石粮库修缮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莆秀发改[2016]115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及说明、工程预算书为准;
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4) 监理总工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 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须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名录库中的企业;
3.3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少于3个(含3个)。(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6622日起在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16622日至2016624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金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网上下载的为准。
4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踏勘项目现场中存在疑问的,可不署名于201662417:00时前以书面信函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于2016
627前在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网公布修改内容。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
6.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74930分。开标地点: 莆田市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 ,邮编: 351100
电话: 13706061964
联系人: 麻志勇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金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   ,邮编: 351100
电话: 0594—2618288 
联系人: 林妹平

 

 

附:招标公告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