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兴安路81号三层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18】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本公司拟对位于城厢区兴安路81号三层房屋进行修缮,该项目完成图纸设计和工程预算编制说明书,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 

2、工程建设规模:约3.5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15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企业;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要招标文件的,请于20169182016920,每天上午900分至 1130分,下午 3 00分至 530分,派人到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或上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tlsjt.com/)下载。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为3500 元。交纳投标履约保证金须在2016922日上午930点前以现金形式交纳或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取得参加本次投标资格,保证金交纳名称为:账户名: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账号:20335039900100000099751,开户行: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市分行。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收件时间及地址: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时间:20169229 30 分时止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七、竞标人对本次竞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单位联系。
   
八、本项目信息通过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网和招标单位所在地公示栏进行发布。若有变更在(http://www.ptlsjt.com/)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址: 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81号 

  话: 1395072280913626900908    

联系人: 女士  先生  

 

附件: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兴安路81号三层房屋修缮工程招标文件书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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