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都[2017]莆招字HD-019-1号
【发布日期:2017-06-06】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笏石粮点机械库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邀请福建奕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屿都建工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9.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装饰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176 6 日起在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网(http://www.ptlsjt.com/)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176 6日至2017 6 15日,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30分,下午 3 00分至 5 30 (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北大道三迪国际1603#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缴纳。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61516 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电话:13706061964

联系人: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北大道三迪国际1603# ,邮编: 351100 

电话:   05945558989  

联系人:    先生    .

  附件:笏石粮点机械库建设工程(二次招标)文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