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库机械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08】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直属库机械库工程已由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粮食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工程建设规模:约8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 25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装饰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在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ptlsjt.com/)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8 18 10 00 .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城厢区兴安居委会兴安路81号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三楼) 。要求投标人提交其他技术文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址:莆田市城厢区兴安居委会兴安路81

联系人:  先生   先生   

  话:  13706071216    13850212505   

附  件: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库机械库工程招标文件书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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