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1、城厢区兴安路17号楼201套房,面积约140㎡(原总面积为166㎡,其中一间约26㎡为我司档案室承租人不得使用),租期三年,租金逐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居住使用。该标的最低限价1600元/月,P
标的2、位于城厢区兴安路17号楼19、20号柴火间,面积约17.3㎡,租期三年,租金逐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仓储使用。该标的最低限价300元/月,因无人报名,流标。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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