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定于
标的1:城厢区兴安路16号楼一层店面梅峰市场门口左侧第3、4间,面积约70㎡, 租期三年,租金逐年递增3%。用于商业经营使用。(我司只提供两相电源电表,广告招牌由承租方自行依法办理,该房屋所在楼房本合同租期内若需安装电梯,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标的2:城厢区兴安路16号楼一层店面梅峰市场门口左侧第5、6间,面积约 126㎡ ,租期三年,租金逐年递增3%。用于商业经营使用。(我司只提供两相电源电表,广告招牌由承租方自行依法办理,该房屋所在楼房本合同租期内若需安装电梯,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以上共计2个标的物,房产面积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竞标保证金详见招标会报价须知。竞标履约保证金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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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地址:在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保证金收款单位: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延寿支行
▲ 账 号:1405 0216 1900 0000 871
▲ 联系电话:5386925 15160270289
▲ 联 系 人:
附 件: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资产租赁招投标文件书(2020年第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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