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1:城厢区兴安路16号楼一层店面梅峰市场门口左侧第2间,面积约40㎡, 租期三年,租金逐年递增3%。用于商业经营使用。(我司只提供两相电源,广告招牌由承租方自行依法办理,该房屋所在楼房本合同租期内若经批准安装电梯,需占用该房屋左下角(后门靠楼房楼梯口)约4平方米地方作为电梯入口,承租方应腾空该地方,无条件配合)。该标的最低限价4100元/月,因无人报名,流标。
标的2:莆田市荔城区凤山居委会东大路武夷小区23#B幢302号,面积约115.77㎡ ,租期三年,租金逐年递增3%,用于住宿使用。该标的最低限价1500元/月,因无人报名,流标。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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