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经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拟邀请莆田市鼎尚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维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莆田市居美净建筑有限公司3家经营范围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独立法人企业对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金桥小区601#套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报价,招标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为5万元;
3、工作范围:按照图纸、预算书工程量和业主要求,以包工包料形式;
4、工期期限:45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竞价方法选择中标者,最高限价为49965元,最低价中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开标前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2033503990010000009975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市分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七、开标程序
1开标会定于
2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报价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截止投标时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现场由招标单位、参加招标的单位的与会代表共同见证下签字确认本次招标失败,另行安排时间再次招标。
5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居委会兴安路81号
电 话:2810258
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
附件: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金桥小区601#套房改造工程邀请招投标文件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